12月16日,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山城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违规燃放当事人被处以200元罚款。
当日上午10时许,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山城派出所民辅警在巡逻途中,发现辖区一店铺门前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立即找到违规燃放当事人孙某。经查,孙某因新店铺开业,为了图个吉利,便在店铺门前燃放烟花爆竹。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民警对孙某进行了思想教育并罚款200元。孙某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危害,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不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12月20日,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山城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违法行为人被行政拘留。
当日上午,枣庄市公安局山城派出所联合治安大队在日常检查辖区商店过程中,发现一店铺内存放大量烟花爆竹。经查,该店铺老板陈某为赚取差价,在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在自己店内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目前,陈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被民警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2023年12月22日,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山城派出所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违规燃放当事人被处以200元罚款。
22日上午,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山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山亭金州商业街附近燃放鞭炮扰民。接警后,山城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前往现场处置,现场发现违规燃放鞭炮的当事人李某。经查,李某经营的新店开业,为营造开业气氛,便在新店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经过民警的思想教育,李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造成了噪音扰民和大气污染,并承诺今后不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李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于2023年12月21日16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2023年12月22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为全面落实12月14日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决战决胜会议部署,现实行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行为。广大居民朋友应积极支持参与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做良好道德风尚的倡导者,为改善空气质量、营造宜居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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